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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食药监局公布9月份违法广告监测情况

2014-10-17 17:59:38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从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9月1日—9月30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共监测到日照科教都市频道、日照公共频道、日照新闻综合频道等新闻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43条次,均为其它类产品,未监测到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这些违法广告存在宣传治疗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广告中标示的名称为御医骨痛方,广告中未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和经营企业名称,仅标示:0633-8304444。已全部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9月份违法广告监测情况一览表

产品类别

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

发布条数

违法原因

其他

御医骨痛方

0633-8304444

日照公共频道

20

12 5

日照科教都市频道

17

日照新闻综合频道

6

 

    注:违法原因:

    1、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3、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指标;

    4、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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