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9月1日—9月30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共监测到日照科教都市频道、日照公共频道、日照新闻综合频道等新闻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43条次,均为其它类产品,未监测到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这些违法广告存在宣传治疗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广告中标示的名称为御医骨痛方,广告中未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和经营企业名称,仅标示:0633-8304444。已全部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9月份违法广告监测情况一览表
产品类别 |
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 |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 |
发布条数 |
违法原因 |
其他 |
御医骨痛方 |
0633-8304444 |
日照公共频道 |
20 |
1、2、 5 |
日照科教都市频道 |
17 |
||||
日照新闻综合频道 |
6 |
注:违法原因:
1、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3、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指标;
4、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