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1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6844-2008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 17743-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263-2002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SHCCJSGF 210.2-2013 《上海市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志(安全)、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2000h光通维持率、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
本次抽查发现上海锦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锦航牌三基色电子节能灯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灯功率、颜色特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抽查不合格产品
受检产品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企业(标称) |
受检企业 |
不合格项目 |
三基色电子节能灯 |
锦航 |
YPZ220/9-SQ.RR 220V 50Hz 9W |
2013年4月26日 |
上海锦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上海锦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灯功率、颜色特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