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4年第八期违法广告消费警示,5个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违法原因主要为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产品类别 |
广告中 标示名称 |
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名称 (保健食品为证件持有者名称) |
发布违法 广告的媒体 |
违法原因 |
广告中标示 经营企业名称 |
药品 |
补肺丸 |
补肺丸 |
未标示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影视频道 |
1.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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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永康药房、宝芝林大药房、国大药房 |
药品 |
参茸蛤蚧保肾丸 |
参茸蛤蚧保肾丸 |
未标示 |
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 |
马鞍山公共频道 |
1.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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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美健大药房、华仁堂大药房、国大药房、同仁药房、康健大药房 |
保健 食品 |
富硒康 |
华信牌富硒康口服液 |
未标示 |
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马鞍山公共频道 |
1.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0555-2821015 |
保健 食品 |
芦荟软胶囊 |
芦荟软胶囊 |
未标示 |
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皖江晚报 |
1.夸大保健食品功效 |
寿仁堂大药房、康泰大药房、为尔康药房 |
保健 食品 |
金龙牌肥不怕超级减肥茶 |
金龙牌减肥茶 |
未标示 |
北京集智医药技术开发公司 |
马鞍山公共频道 |
1.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天美健大药房、同仁药房、 0555-2485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