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19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本市管道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 1 家企业的 1 批次产品,经检验受检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 DBJ440100/T53—2010《管道液化石油气》 标准,对 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C2及C2以下组分含量、硫化氢、密度(15℃)、总硫含量等五个项目进行检验。
质监部门提醒液化气用户,厨房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不得与煤炉等在同一厨房内使用,厨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卧室内使用液化气。使用液化气过程中,若因灶具意外熄灭,胶管漏气等原因发生液化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灶前球阀,此时严禁带明火进入厨房,严禁开、关电器,以免电火花点燃液化气,发生爆炸,需立即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以降低室内液化气浓度,防止火灾。
若万一不慎发生液化气火警,这时千万不能慌乱,要迅速关闭灶前球阀以切断气源,然后扑灭火种,用干粉灭火剂灭火,也可用湿毛巾盖上火种,若火势较大,无法接近灶前球阀将其关闭,则可立即通知气化站速来人关闭楼幢供气阀门,切断气源防止火势扩大,并提供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014 年广州市管道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督抽查合格 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受检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1 |
广州联穗能源供应有限公司 |
管道液化石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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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