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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2季度产品抽查6家企业拒检

2014-09-17 17:01:03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柯 纪)国家质检总局9月17日发布2014年第2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四川成都月月红鞋业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市英贝特杰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本次抽查中违反《产品质量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被张榜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在本次抽查通报中公告的6家拒检企业分别是:四川省的成都月月红鞋业有限公司在皮鞋抽查中拒检;广东省的东莞市英贝特杰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抽查中拒检;河北省的保定氧化锌避雷器厂、山东省的临沂市瑞然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中拒检;浙江省的乐清市虹桥邦扬电子厂、广东省的新豪(东莞)电子有限公司在器具开关抽查中拒检。

    《产品质量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第五十六条规定“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按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予以公布”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上述6家拒检企业予以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抽查产品名称

1

成都月月红鞋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

皮鞋

2

东莞市英贝特杰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3

保定氧化锌避雷器厂

河北省

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4

临沂市瑞然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山东省

5

乐清市虹桥邦扬电子厂

浙江省

器具开关

6

新豪(东莞)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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