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将武汉康讯科技开发公司等6家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均为3个月,自即日算起。到期后如未发现新的不良行为,由省局撤销公示;如在公示期间又因新的不良行为被记分的,则公示期顺延。
互联网药品交易与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公示(第三批)
2014年9月9日
序号 |
市州 |
公司名称 |
网站名称 |
网站性质 |
违法事实 |
记 分 |
公示期 |
1 |
武汉 |
武汉康讯科技有限公司 |
联众医药网 |
信息服务(经营性) |
为进口保健食品发布招商信息时,未按保健食品广告用语规范,存在功能主治等违法违规内容 |
3分 |
3个月 |
2 |
武汉 |
武汉国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国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用患者名义宣传 |
3分 |
3个月 |
3 |
武汉 |
武汉东方圣龙医药有限公司 |
武汉东方圣龙医药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发布“小儿智力糖浆”信息使用“优于xx口服液”对比性广告宣传 |
3分 |
3个月 |
4 |
武汉 |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擅自变更IP地址未作变更登记 |
3分 |
3个月 |
5 |
武汉 |
湖北宏源医药有限公司 |
湖北宏源医药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擅自变更IP地址未作变更登记 |
3分 |
3个月 |
6 |
武汉 |
湖北康乐医药有限公司 |
湖北康乐医药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非经营性) |
擅自变更IP地址未作变更登记 |
3分 |
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