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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食药监局公布9个违法广告

2014-09-04 15:01:48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从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依据对6月份市内部分媒体发布的广告监测分析,就5个违法药品广告、1个医疗器械广告和3个其它类广告发出消费警示:

    一、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生产的“参黄养阴胶囊(五七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20020240,其功能主治为:“益气养阴,活血化淤.用于气阴两虚兼血瘀证冠心病的治疗”。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新闻综合频道、农业科教频道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除血栓、洗血管、激活心肌细胞,完成心脏病治疗的一切过程,胜过五年、十年的药”。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栓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3338,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抗栓通脉。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瘀血阻络证。对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亦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农业科教频道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吃了抗栓胶囊,心脏不用搭桥了,治好心脑后遗症,一生只需三疗程”。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蒙药兴格乐(三味蒺藜散&益肾十七味丸)”,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470和国药准字Z15021612,其功能主治为:“清湿热,利尿。用于湿热下注,小便热痛;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症,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新闻综合频道、农业科教频道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邀请著名影视明星午马为其代言,广告中宣称“只需一副药 15天轻松治好前列腺”,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乐邦龟蛇酒(龟蛇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77,其功能主治为:“滋阴补肾,益气活血,舒筋通络,祛风除湿。用于老年体弱,头昏眼花,腰酸膝软,尿频,四肢麻木,关节酸痛。”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新闻综合频道、农业科教频道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服用一瓶,疼痛消失,走路利索,服用两到三瓶,患者感觉浑身轻松,阴雨天也不再复发”。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茸蛤蚧保肾丸”,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1021090,其功能主治为:温肾补虚。用于肾虚腰痛,夜尿频多,病后虚弱,头晕眼花,疲倦乏力。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农业科教频道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想做到这些并不难,一粒黑黑的小药丸比上千元的保健品更有效”。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安徽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金九星贴”,批准文号:皖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60072号,其适用范围为“用于颈椎病、肩周炎、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风湿性关节炎、跌打损伤、腰腿痛等骨伤性疼痛性病症的辅助治疗”。其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新闻综合频道、农业科教频道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适用于久治不愈、卧床不起,对治疗失去信心的人,2-3个疗程清死骨生新骨”。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七、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新闻综合频道发布的违法广告“连翘败毒丸”,无法核实其批准文号和生产企业,该广告宣传了产品的治疗功效,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八、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新闻综合频道、农业科教频道发布的违法广告“五日瘦身方银杏芦荟茶”,无法核实其批准文号和生产企业,该广告宣传了产品的治疗功效,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九、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新闻综合频道发布的违法广告“留一手骨细胞修复液”,无法核实其批准文号和生产企业,该广告宣传了产品的治疗功效,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上述违法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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