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近20年 南昌市湾里区第一中学仍未缴社保
学校回应称未补缴社保因仍有纠纷
核心提示
去年9月份以来,曾在南昌市湾里区第一中学干了近20年宿管的付爱英一直在为维护权益奔波。然而,校方却拒不执行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补缴社保的裁决结果。
对此,湾里区第一中学校长称,让她当临时工是照顾家属,从这一点来说“就不应该缴社保”。此外,未执行补缴裁决还考虑到与付爱英仍有其他赔偿官司未了结。
反映:学校拒不执行裁决
据付爱英介绍,1995年1月,她成为湾里区第一中学的一名临时工,负责学校门卫和宿管的工作。“这个工作从来没有节假日”付爱英说,每逢寒暑假期间,她也要坚守在岗。然而,就是这样一份常年无休的工作,每月的工资却只有550元,“连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都没达到。”
“作为一名近20年的老员工,学校从未给我缴纳过社会保险。”然而,更让付爱英失望的是,去年8月底,学校在两校合并迁址的时候,将包括她在内6名老员工全部强行解雇,“我们没有领到任何补偿”。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付爱英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学校补缴社保、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差等5项诉求。据落款时间为2014年2月15日的仲裁裁决书结果显示:被申请人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为申请人补办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并支付2013年4月至2013年8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差1900元;对其他劳动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我先后找过校长很多次,但对方就是不执行裁决。”付爱英无奈地说,至今已经过去快一年了,学校仍然无动于衷。
调查:仍有其他赔偿要求在走程序
“说实话,当初我对其他几项裁决结果是不满意的,后来起诉到了法院。”付爱英说,由于对补缴社保这一项并无异议,起诉状中并未提及。
7月22日下午,付爱英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14年6月6日的民事判决书。
该民事判决书还显示,南昌市湾里区第一中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2300元,支付最低工资差1956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据付爱英称,学校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已上诉至中院。
湾里一中:安排工作是照顾家属“不应缴”
7月22日下午,记者随同付爱英来到湾里区第一中学,在办公楼见到了校长龚国华。对“拒绝补缴社保”一事,龚国华称“学校没有钱”。
龚国华还称,付爱英是学校的职工家属,当年让她当临时工完全是出于照顾家属,从这一点来说“就不应该缴社保”。
采访时,付爱英还提到,在学校工作这些年,与学校曾续签过多次合同,但在2009年到期后就未再续签。然而,去年学校搬迁新址后,聘请了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要求她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付爱英说:“我是老员工,一直都是和学校有合同关系,现在要我跟物业签合同,这不就是换个法子解除合同吗?”对此,龚国华表示,他承认要求付爱英与物业公司签合同一事,但并非是有意借此辞退付爱英,而是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须优先安排付爱英等几位老员工。
对于“不服判决”,龚国华口头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已经向法院上诉。他还表示,未执行补缴社会保险的裁决结果就是考虑到仍有官司未了结。
当天下午,南昌市湾里区教体局办公室胡主任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事情已经反映到他们这里,并上报到了区政府,目前正在商议如何处理,但具体何时有结果其概不清楚。
◎文/ 新法制报记者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