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 记者胡云芸报道: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4月18日,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综治办、江西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并下发《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我省提出,要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配全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城市校园保安配备率、器材配置率要达到95%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达到80%以上;校园保安员经岗前培训后方能持证上岗。省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也将适时开展督查或暗访,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