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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搜身防止学生带手机进校 余江一中学被指侵犯隐私权

2014-04-14 08:55:56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2014-04-11

    本报鹰潭讯记者刘勇报道:随着手机的普及,人手一部实在是平常不过的事。而在如今的大中小学生中,手机也几乎是和课本一样的“标配”。但最近,鹰潭市余江县第二中学却因有学生带手机进教室遭老师搜身,学校被指侵犯学生隐私权。

    对此,校方回应称,学生违反了学校规定。法律界人士认为,法律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作为老师,更应该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学生 老师搜身查手机

    据余江县第二中学初三(3)班学生小林(化名)告诉记者,今年开学以来,他们班的老师经常搜学生身体,把学生的手机、充电宝、数据线全拿走了。老师搜身时,除学生的内裤没搜外,其他地方都搜遍了。老师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有学生在教室使用手机。小林说,前不久,下课后,老师在搜走其口袋里的手机后,还动手打了他。

    “老师搜身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小林表示,“学校限制学生玩手机我们能理解”,但老师搜身难以接受。

    ◎学校 学生违反了学校规定

    针对学生小林的投诉,10日上午,余江县第二中学校长吴小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随着手机的迅速普及,在校内玩手机已成为影响学生学习和纪律的一大问题。

    吴小明告诉记者,学校有规定,不许学生在校内使用手机,但仍有不少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吴小明承认有老师采取了对学生进行搜身举措,但否认老师在收缴学生手机时动手打了学生。吴小明说,学生在上课时玩手机,不仅影响学习,还会影响其他同学,也违反了学校规定。“学校的做法可能不太合适,但也是无奈之举。”

    ◎律师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对此,江西均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勇表示,《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也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作为老师,更应该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老师也只有在教育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学生行使指导管理权。他说,如何在尊重和保护学生合法隐私权的前提下,让违反了学校规定的学生认识到错误,是学校亟须破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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