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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学科竞赛

2014-04-06 15:18:31人民网

    省教育厅下发通知:除经批准的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项目之外 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其他竞赛

    为了规范我省各类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省教育厅今天下发通知称,除经省教育厅或省奥赛管委会批准的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项目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其他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举办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一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和商品。

    根据省教育厅所公布的2014年全省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项目,全国性比赛有以下八项:2014年全国初中数学竞赛、第二十四届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2014年全国初中学生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2014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第二十九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第十四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第十四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全省性比赛有以下十项:海南省第十七届中学生理科实验操作竞赛、第二十六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2014年全省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竞赛、2014年海南省中学生语文读写能力大赛、2014年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竞赛、2014年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生英语口语竞赛、第六届海南省“七巧科技”竞赛活动、第八届海南省“科普小先生”演讲比赛、“爱我海南”知识竞赛、全省中学生书法作品比赛。

    由中国科协主管,有关全国性的学会主办,我省有关学会承办的全国普通高中学生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依据《海南省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管理办法》(试行),须经省奥赛管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以上竞赛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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