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孩子交纳万元学费后,因个人原因决定退学,刘女士不满新通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新通教育”)拒绝退费。而据相关规定,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校方应退还剩余费用。
本报3月5日讯(记者 刘阳)为孩子交纳万元学费后,因个人原因决定退学,刘女士不满新通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新通教育”)拒绝退费。而据相关规定,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校方应退还剩余费用。
2013年11月底,刘女士在经四路的新通教育为孩子报名上课。“当时孩子想出国,选择了托福课程的VIP班,学费为1.5万元左右,”她称交费后只有收据,发票“后期开具”,“口头约定寒假后开班,没签协议。”随后,由于放弃出国,且一节课没上,刘女士多次联系校方希望退费,但对方以“公司规定”为由拒退学费,同时表示可以延期使用。
5日,记者向该校课程顾问求证,对方称“这事和你有什么关系吗”,随后称“给你核实一下”后便扣掉电话。
原标题:向“新通教育”维权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