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赣州讯 新法制报记者刘尊爱见习记者蔡玉林报道:2月17日,本报刊发了《学校组织打寒假工,10名学生未满16周岁》的追踪报道,反映学校未按照有关部门的指示召回所有学生,而学校也承诺已买好2月18日返程车票带学生回校。
记者了解到,2月19日,所有外出打寒假工学生全部返回。但其中一名学生反映称,他不想继续在该校读书了,但当他想要拿回打寒假工的工资时,学校却要求他交200元的学籍注销费,不然就不发工资,要不然就叫家长来,学校直接把工资交到家长手里。
这名学生告诉记者,还有3名想退学的学生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其中一人已在校财务室交了200元。
对此,江西育才技术学院工会主席王光平解释称:“我们并没有扣押学生的工资,是家长怕学生不读书了,拿了钱去外面上网。我们也都跟家长联系了,让家长把银行卡号发给我们,我们直接把钱打给家长。至于那200元钱,是班级里要求交的班费,如果学生不读了,自然也就不用交了。”
本报介入后,2月23日下午,该学生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在校财务室领到了一个多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