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8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叶新阔报道:1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部门获悉,从今年起,江西省教育部门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以规范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和办学行为,及时淘汰不具备招生资质的职业学校。
据悉,从2014年起,江西各类经批准正式成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收职业高中学生的混合高中都需向教育部门申报办学。经审定后,不具有2014年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安排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所招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将由省教育厅统一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取消招生资格:有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经处理仍不纠正的;采取虚报在校生数等手段套取国家资助金,情节严重的;连续两年没有招生,在校生人数很少,办学效益低下的;存在其他应该取消招生资格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