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3

广州工商公布2013年下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测结果

2014-01-10 14:34:39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州市工商局日前发布2013年下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消费提示,一批次车用柴油不合格。

    2013年下半年,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检了131个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样品327批次,其中车用汽油203批次,车用柴油124批次,经检验合格的有326批次,不合格的有1批次,不合格率为0.3%;其中车用柴油合格123批次,不合格率为0.8%,车用汽油全部合格。

    本次监测依据广东省地方强制性标准DB 44/694-2009《车用汽油》对车用汽油(粤Ⅳ)的研究法辛烷值(RON)、实际胶质、硫含量、馏程、苯含量、氧含量、锰含量、铜片腐蚀(50℃,3h)项目进行了检测,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147-2009《车用柴油》对车用柴油(国Ⅲ)的硫含量、馏程、铜片腐蚀(50℃,3h)、多环芳烃含量项目进行了检测。

    监测发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红峰加油站经营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Ⅲ)的硫含量检测结果为762mg/kg,是标准要求的两倍以上,属于严重不合格。长期使用硫含量较高的油品可能对发动机零部件造成较严重的腐蚀。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督促其做好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工作。

 

广州市工商局2013年下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测不合格名单

 

商品类别

被监测单位

商品名称

型号规格

不合格项目

判定

备注

成品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红峰加油站

车用柴油

0号(国

硫含量

不合格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