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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岛学院疑“扣留”励志奖学金 院方正面回复

2014-01-07 17:37:19齐鲁网

网页截图

    青岛齐鲁网1月2日讯 评到奖学金对学生们来说是件好事,因为这不仅是对自己学习成绩的肯定,还能得到物质资助,可谓“双喜临门”。但在这几天,对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的不少同学来说,奖学金却成了他们心头的烦心事。

    网友爆料:琴岛学院扣留学生奖学金

    近日,有网友在齐鲁网“阳光连线”栏目发帖反映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扣留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问题。(原帖链接)。这位网友在帖子中称述,“按照省里的规定,奖学金必须每年的11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手里”,但截至12月底他仍没有拿到奖学金。

    12月30日,记者致电这位爆料人了解详情。爆料人告诉记者,他是琴岛学院一名大四学生,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查询到自己获得了今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总共5000元。“按照国家规定,高校应该在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可到现在我还没有收到(奖学金),我身边好几个获奖的同学都没有收到”,他说。

    “奖学金没有按时发放总得有个原因”,为了得到学校的说法,这位同学在本月多次联系学校财务部门,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复。据他介绍,扣留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琴岛学院的“惯例”,“往届获奖的学生都说扣留国家励志奖学金很正常,他们有的到毕业前才拿到奖学金,而那时奖学金(的发放)已经拖了半年多”。

    院方回复:学校不是可以拖欠

    扣留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情况是否存在?情况属实的话琴岛学院又为何迟迟不发放奖学金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又致电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琴岛学院资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贾老师证实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到现在还没有发放的情况,对于没发放的原因,贾老师表示,是因为该校在12月20日才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的批复,“只有得到上级的批复我们才会发奖学金,这是固定的程序”,她说。对于爆料人所说“扣留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琴岛学院的‘惯例’”的说法,贾老师向记者解释,“我们绝对不会刻意拖欠学生的奖学金,这一点学校从来都是如此”。

    电话中,贾老师告诉记者,目前,相关发放手续已经全部办妥,校方将尽快将奖学金发到学生手中。当记者问及能不能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发放下去时,贾老师表示“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律师说法:某些环节出现违规

    对于琴岛学院“扣留”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一事,记者询问了齐鲁网法律顾问、山东广桥律师事务所曲华强律师。

    曲律师告诉记者,早在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就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等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其中,第十四条明文规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 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第十五条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这部暂行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显然,国家励志奖学金没有按时发放到学生手中,这其中某些环节应该已经违规”。(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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