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3

黑龙江工商公布流通领域太阳镜质量监测结果

2014-01-07 17:12:31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太阳镜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部分太阳镜存在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标志等检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太阳镜光透射比指标不合格,光线不能很好地透过镜片,造成所视物体模糊不清,颜色灰暗,视觉疲劳。监测发现,有的遮阳镜实测光透射比数据大大超过标准范围,起不到遮阳作用。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不合格说明该太阳镜抗紫外线辐射能力不足,在太阳光下对人眼起不到保护作用。标志不合格会导致误导消费,使消费者不能正确选用适合自己的太阳镜。

    对经监测确定为不合格的太阳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不合格太阳镜名单

样品名称

销售者

标称商标

规格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太阳镜

铁力市正阳美兴达钟表眼镜店

圣曼妮

台州市富得利眼镜有限公司

遮阳镜 3

光透射比

太阳镜

铁力市正阳博士眼镜行

温斯莱特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华玉眼镜加工厂

遮阳镜  2

光透射比

太阳镜

铁力市站前清朗眼镜店

桑尼亚

临海市鸿吉眼镜厂

 

标志、光透射比

太阳镜

铁力市桃山同济商场

桑尼亚

临海市鸿吉眼镜厂

 

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标志、光透射比

太阳镜

铁力市桃山同济商场

振临

临海市凯豪眼镜厂

 

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标志、光透射比

太阳镜

铁力市朗乡长明眼镜店

奥帕 Aopa

临海市椒江永标眼镜厂

遮阳镜  2

光透射比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