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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登记仅限211院校?

2013-12-24 17:35:50新快报

    民政厅长汇报内容引现场热议,三位省政协副主席齐质疑

    新快报讯 记者吴璇 通讯员李军 张晓颖 报道 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昨日向省政协主席会议汇报时透露,广东已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适度放开校友会登记,允许国家211工程名录内的重点高等院校、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本省内示范性中学登记校友会。对此,出席会议的王珣章、姚志彬、温思美三位省政协副主席均现场提出质疑。王珣章认为,这一条款会让很多学校和学生“有压抑感”,“难道省外不是211的院校连成立校友会都不行?!”

    刘洪的汇报中关于校友会的登记问题引起了现场热议。据刘洪介绍,按照今年5月印发的《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校友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广东将适度放开校友会登记,允许国家211工程名录内的重点高等院校、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本省内示范性中学登记校友会。

    “大学分多少等?将这些写入正式的文件不合适!老是强调这些东西,会让很多学校、很多学生有压抑感”,省政协副主席王珣章表示,这一条款规定让人感到“很不平等”。“难道省外不是211的院校连成立校友会都不行?!”

    王珣章的质疑引起了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的共鸣:“校友会登记,只要是在国家名册里有的学校都应该允许。”

    “不仅仅校友会,所有社会组织按照登记报备制度,只要满足了规定条件,都应该一视同仁。”省政协副主席温思美也表示,如果规定本身一开始就确定了排他性、歧视性的政策,政府甚至有可能面临行政诉讼。

    对此,刘洪表示该条款并非歧视,具体情况要回去再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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