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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讯通被处罚就变清白了?

2013-12-05 15:41:07深圳新闻网

    □ 胡蓉

    因为涉嫌教育乱收费,校讯通类服务陷入了舆论的漩涡。近日,三家校讯通企业,被监管部门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各领10万元行政处罚罚单。同时,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校讯通类服务的处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从2014年开始,学校向家长发送的通知类短信,相关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家长自愿定制的其他个性化信息服务,包括校讯通类产品、QQ群、微信、飞信等,由家长自行支付服务费用。

    校讯通是否变清白了?争议是否能因此平息了?恐怕未必。表面上看,处理意见划定了校讯通的服务边界,事实上这个边界难以界定。比如,校讯通有在线学习的功能,假如老师只是建议学生去做是不是就合理了?假如这些作业与教学大纲有关,那就不能算“个性化服务”;如果无关,就有变相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之嫌。

    与QQ群、微信等免费通讯方式不同的是,主业单一的校讯通肯定是要收费才能生存,赢利冲动必定促使它诱导学校提供“独家信息”来获取“独家服务”。此前校讯通正是因为涉嫌利益交换而被质疑、被处罚,但10万元的罚金与每年过亿元的收入相比,根本无法遏制这种冲动。由此,学校也会变得“嫌贫爱富”,因为只有花钱订了校讯通的同学才能享受到,有违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的教育理念。

    还可以预料的结果是,虽说是自愿订阅,但结果很可能导向“不得不自愿”。这是因为,学生们担心不从众可能会被孤立;家长们也担心,老师会对自家孩子“另眼相待”。校讯通之所以能这么强,源于学校的“强势地位”:学校与家长间,存在着天然的“信息不对称”,在获取孩子在校表现、学校事务等信息上,家长是弱势一方,学校则拥有绝对的知情权。现在花钱订阅校讯通可以拉近差距,家长们怎能不就范?

    信息是可以赚钱的,借助“信息不对称”赚钱的行业很多,典型如地产中介,靠大量收集房源信息来撮合交易赚取佣金;再如4S店,也会利用车主对汽车维修知识的有限性,来提供未必是性价比最高的产品;还有,拥有专业技能的医生面对一无所知的患者,也极有可能开出过度医疗的药方。但“信息不对称”没有原罪,因为获取知识与信息需要成本,而人的精力又是有限的,付费可以帮助实现目的。但这有个重要前提,商业机构可以这么做,公权力则坚决不能。

    前者的合理性在于,市场竞争将使收费标准趋于合理;人们有选择权,不会因独此一家而被迫消费。而对后者而言,它们拥有的信息不是靠自身努力而是靠特殊身份获得;这些机构由财政出资,因而信息也不为其所独有,岂能拿来收费?仍以校讯通为例,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有些信息本该是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岂能拆开来分别赢利? 有人会说,难道学校要无视通信技术、永远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年代?此言差矣。如果通讯平台确实有利于教育事业,那么就应该成为学校的标准配置,由财政拨款统一建设,所有信息上网自由分享,而不是由学校擅做主张、选择性发布。

    过去,阶层间的差别也是信息占有上的差别,互联网的发明打破了信息传递的鸿沟,而获取信息的平等也有利于阶层间的权利平等。教书育人的教育部门不是借此缩小“信息不对称”的差距,反而用来强化自己的特权,难道不该为此汗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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