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育儿

“开放学校体育设施能做到的不到10%”

2013-11-06 13:23:57南方都市报

    “开放学校体育设施能做到的不到10%”

    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座谈会热议该规定,教育部门称别向各区派指标

    南都讯 记者李晓瑛 实习生王凤霞 广州市公办中小学体育设施,每天至少应向社会开放2小时。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通过的这项办法,在昨日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座谈会上,引发热议。海珠区教育局副局长蔡建安认为,执行该办法,不能下达比例性的指标。

    讨论中,天河区龙口西小学校长尚国银认为,关于学校设施对外开放是势在必行的,“学校是拿纳税人的钱,利用空余的时间对市民开放是完全必要的”。然而他认为,能做到对外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连10%都没有”,“这个问题要有一个统筹的部门,把调研、体育、学校都统筹起来。”

    海珠区教育局副局长蔡建安赞同对外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但是他认为这个必须要有落地的政策结合当前的现实,“在执行当中我建议,市有关部门遵照文件精神,不能下达比例性的指标,各区要多少学校开放。只要不下达这个指标,大家都愿意创造条件地去做”。

    对促进学校的场地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市教育局副局长吴强认为,体制没有很好地跟上,“学校开放体育场所,安全如何保障?”

    吴强所说的安全,包括两方面,一是运动者的安全,二是学生的安全。“你在学校运动,出了问题,受了伤,是否要由学校负责?如果安全事故都找学校,那是不合理的。”吴强说。

    吴强还提出人员管理的问题,“目前,学校所配置的人力资源是不足以应付课后场地的对外开放的,资源如何配置才能保障对外开放之后的管理,在这方面教育局和体育局都要有一个共识”。

    尚国银则提出,学校向社会开放收取一定费用,政府可以拨一些经费来完善学校的体育设施,给予值班人员相应的补贴。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