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素芝 本报记者 周余涛
陕西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以下简称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小学部开学之际私自搬迁,其新址环境及硬件设施让学生家长难以接受,遭投诉。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小学部二年级学生家长李女士反映,日前,她接到老师短信告知,学校要由太白校区校址搬迁至西安公交五公司对面的综合楼上(原明德培训学校),理由是为了整合教学资源。随后,她和多名学生家长按照老师通知的地址查看,发现新教学楼正在装修,且紧靠马路。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学校没有操场。
对此,刘女士认为,该校小学部有学生近千人,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却突然要搬迁,不仅无视学生家长的知情权,更无视学生的教育及安全问题。
西电附中太白校区是一所民办学校。近日,记者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地址,来到了该校所要搬迁的新教学点。记者看到,新教学点只有一幢尚在装修的4层教学楼,没有操场。记者就将来学生课间活动以及在哪里上体育课等问题,询问在场的一位老师。该老师称,将来学生们会和社区内其他两所学校共用操场。记者体验发现,从这幢教学楼步行至其他两所学校的操场,需要在社区内穿行5到10分钟,其中一所学校的操场边还有一处正在施工的工地。
随后,记者就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小学部为何突然搬迁一事,来到该校了解情况。该校一位负责人称,学校正在与教育局及学生家长协商。对于学校搬迁是否有教育局的审批手续,该负责人称不清楚。当天下午,记者通过邮件的方式向西安市教育局宣教处发送了采访函。截至记者发稿,未得到回复。
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官网了解到,民办学校办学场地应相对固定,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必须变更的,需提交如下材料:举办者关于变更的报告;董(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新建办学场地及校舍的产权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校舍等设施质量检测报告。审批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依法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变更。
就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小学部搬迁一事,西安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苏军认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以及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9月19日下发的《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规定来看,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干道旁;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小学部新教学楼不仅出入口紧邻主道,无缓冲地带,且无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因此,该校的新教学楼不符合规定,监管部门应制止其搬迁。
近日,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小学部学生家长刘先生电话告知记者,在教育部门的干预下,该校小学部已向学生家长承诺暂时不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