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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质监公布10家诚信和10家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2013-10-08 15:17:46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苏州质监部门近期公布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较好的食品生产企业10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或质量管理水平较差的食品生产企业10家。

    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较好的企业,主要考虑近三年内监督抽检全部合格,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比较稳定,在大型活动食品供应中食品安全保障情况评价良好等因素。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或质量管理水平较差的企业,主要考虑近一年内省级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较为严重,近两年内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够稳定,或存在故意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苏州质监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力度,运用产品风险分类、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分级、监管频次分等的“三分监管”方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等有关规定,通过落实监管职责,有效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地产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1

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较好的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益江(张家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2

常熟市江南王四食品有限公司

3

太仓肉松食品有限公司

4

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5

苏州市中南酿造有限公司

6

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业有限公司

7

苏州三友食品有限公司

8

百乐嘉利宝(苏州)可可有限公司

9

亿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

10

苏州市玉屏山生态园有限公司

注:上述企业是苏州质监部门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认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较好的食品生产企业。如市民发现有关企业涉嫌存在食品生产违法行为,请拨 12365举报,查实后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附件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或质量管理水平较差的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事实及理由

质监部门处理措施

1

张家港市金港镇胜景纯净水厂

分别于2012 718日、2013730日因“生产不合格产品,生产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许可审查要求”被责令整改两次,问题依然存在。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该企业目前已拆除设备,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生产。

2

张家港市鹿苑淀粉厂

小麦淀粉产品在2013年省级监督抽查中霉菌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 100cfu/g,实测值18000cfu/g)。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该企业小麦淀粉产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3

常熟市利尔丽饮用水有限公司

分别于2013 322日、2013521日因“灌装、出厂检验等环节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两次,问题依然存在。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申请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4

太仓市宝贝乐食品有限公司

原味肉松产品在2013年省级监督抽查中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 40MPN/100g,实测值240MPN/100g)。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苏州质监部门已对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出厂食品安全。

5

昆山市花桥镇峰涛食品厂

香酥沙琪玛产品在2013年省级监督抽查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 10000cfu/g,实测值19000cfu/g)。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该企业沙琪玛产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6

吴江市同里酱制品厂

芝麻辣椒酱产品在2013年省级监督抽查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 5000cfu/g,实测值1500000cfu/g)。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苏州质监部门已对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出厂食品安全。

7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众鑫食品厂

网锅巴(油炸类糕点)产品在 2013年省级监督抽查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1500cfu/g,实测值4000cfu/g)。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该企业油炸类糕点产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8

苏州市明康饮用水厂

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在2011年省级监督抽查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 20cfu/ml,实测值730cfu/ml);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在2013年省级监督抽查中电导率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 10,实测值38.4)。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苏州质监部门已对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出厂食品安全。

9

苏州市相城区陆慕江南酿酒厂

滥用食品添加剂,在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脱氢乙酸( GB2760-2011标准要求不得使用,6批抽检样品实测值在0.2-0.3g/kg之间)。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该企业黄酒产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10

苏州工业园区玲珑湾饮用水有限公司

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在2010年省级监督抽查中电导率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 20cfu/ml,实测值5800cfu/ml);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在2013年风险预警监测抽检连续出现不合格: 2013426日监测抽检电导率、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电导率≤ 10,实测值39;标准要求菌落总数≤20cfu/ml,实测值 800cfu/ml),2013510日监测抽检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菌落总数≤ 20cfu/ml,实测值6400cfu/ml;标准要求霉菌和酵母不得检出,实测值2cfu/ml)。

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苏州质监部门已对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出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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