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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监局:6企业抽查不合格且逾期未改正

2013-09-29 15:21:48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质监局将在各级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且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以及因自行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或停止生产同类产品而尚未完成整改复查的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的情况予以通告,广大消费者应谨慎选择以下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

 

产品名称

  商标/规格型号

企业名称

企业

属地

联系地址

抽查类别

通告原因

洗衣机龙头

力士/ DN15LI149

上海力士洁具有限公司

金山区

共和新路1207413-3

20132季度上海市监督抽查

复查不合格

拖把龙头

九玫/ DN15,A-3

上海九玫洁具有限公司

金山区

上海市周栅路1136

20132季度上海市监督抽查

复查不合格

PC硬箱

ACE/730×520×290mm

爱思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虹口区

海宁路307

20132季度国家监督抽查

复查不合格

普通塑料购物袋

/523×298+160×0.025mm

嘉定文兴实业有限公司

嘉定区

江桥镇金宝工业园区宝园五路399

20133季度上海市监督抽查

因自行停止生产无法复查

轨道灯具

/ HL3500  MAX15W

郝乐(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青浦区

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112号第2

20132季度上海市监督抽查

因自行停止生产同类产品无法复查

配电箱

/ PZ30

上海中力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奉贤区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上塑路1736

20132季度上海市监督抽查

因自行停止生产同类产品无法复查

    以上自行停止生产或自行停止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如需恢复生产,应到注册地所在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以上产品复查不合格的企业,如同类产品在通告发布后经复查,质量仍不合格的,将被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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