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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质疑山东财经大学多收6000元学费 多方反映无果

2013-09-16 11:31:26中国山东网

     2013-9-13

    小辛提供的山东财经大学的收据

    中国山东网9月13日讯(记者 张敏敏)学校收费一直以“多退少补”为原则,但是如果学校多收了6000块钱不退还,该怎么办?山东财经大学中加合作办学的学生们2012-2013学年共交学费21000元,按照省物价局出台的新收费标准,他们最少多交了6000元。

    眼看着其他高校多收的钱都已退还给学生,山东财经大学的学生也着了急。他们多次跟学校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却是“不归我们管”。

    学生:多收的6000元何时退 无人给答复

    小辛(化名)是山东财经大学中加合作办学的一名大四学生,读经济学。往年,他们专业每学年的学费为21000元。

    2012年,山东省物价局出台了鲁价费发【2012】83号文件,文件规范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标准,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费指导标准为理工农医体育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12000元/生·学年。办学机构可以根据学校类别、合作国家、专业特色、办学质量等情况适当浮动,上浮不超过25%,下浮幅度不限。”文件还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新标准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7月31日。

    小辛是经济学专业,按照83号文件规定,小辛所学专业应交费用为12000元,如果上浮25%,小辛最多也只交15000元。然而,2012年8月25日,他们依然按要求向学校交纳了2012-2013学年学费21000元。虽然2013-2014学年的收费为15000元,但是之前多收的钱怎么办,学校一直没给说法。

    “其他学校,比如济南大学一开始也是多收的,后来都退还给了学生。青岛一些高校也已经退还了。”小辛说,他们多次找学校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不是“不知情”,就是“不归我们管”。

    学校:各方说法不一 学生投诉无果

    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的负责人表示,学生确实跟他们反映过这件事,但是此事不归他们管。“收费标准是学校统一规定、统一收的,学生交的钱也是交到学校,我们只是负责通知学生,相关的事你可以咨询收费科。”国际交流学院相关负责人答复。

    记者致电山东财经大学财务处收费科,但是,收费科电话一直都由值班学生接听。“我们是学生,在办公室值班,老师没在,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也不知道。”记者两天内先后十多次致电收费科,都得到这样的回复。今天,记者又先后两次来到山东财经大学收费科,依然没能联系到相关负责人。该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费科最近忙着纳新,不在办公室。

    山东财经大学纪委检查监督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事并不知情。“如果学生想投诉,可以直接找我们,我们会调查。”该负责人回应。此前,小辛曾不止一次将此事反映给纪委检查监督科,得到的答复是“会帮忙问问这件事,要想解决问题,还得自己找国际交流学院。”

    山财中加合作办学收费应何时执行新标准?

    鲁价费发【2012】83号文件规定,“办学机构应于公布招生简章前2个月填写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审批(备案)表(详见附件),连同相关材料按照收费管理权限报相应的物价、财政、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批或备案,未按时申报的,当年不予受理。未经审批或备案的,不得发布招生简章,不得招生收费。”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2013年4月份,省物价局对山东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中加合作办学经济学专业的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山东财经大学中加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什么时候申请的,我不太清楚。”工作人员表示。

    在山东省物价局官网上,83号文件挂出的时间是7月29日,文件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新标准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山东财经大学2012年8月25日收取的学费是否应按新标准执行?

    对此,省物价局回应:了解鲁价费发【2012】83号文件的同事目前正在出差,不方便给予回复。

    对此,中国山东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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