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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拿学生隐私做广告

2013-09-04 22:58:38新快报

    ■学大教育的门店外,张贴着一块列有学生姓名和成绩的广告板。 新快报记者毕志毅/摄

    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其公布的小升初考生与录取学校信息存不实

    本报发出的高中出国班乱象召集令,让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一下子引起社会热议。有家长反映,“学大教育”在广州市多家分教点内都放置了标有学员全名、考试分数和升学去向等个人隐私信息的广告牌,担心孩子的隐私遭泄露,带来安全隐患。

    新快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学大教育学习中心发现情况属实。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广告板上标称的学员录取学校情况存在不实。学大教育昨日回应称,公司使用学员个人信息前仅是口头告知,在广告制作上欠缺考虑,愿意当面道歉。

    ■新快报记者 张若然 实习生 朱冠权

    ●走访

    毕业生隐私到处贴

    记者近日以顾客身份来到位于五山路华晟大厦一楼的学大教育天河学习中心,还未进入,门口两侧显眼处就能看到几块广告板,上面标有学生姓名、成绩和录取学校等个人信息。

    走进学习中心,一条写着“热烈祝贺陈恺橦同学被广大附中数学基地班录取”的横幅赫然悬挂在正中央,门口也贴有“按效果付费”、“服务效果不满意,学生上课不花钱”等宣传广告。

    记者随后走访了学大教育的其它学习中心,发现它们都将学员资料以广告看板的形式放在店内。在学大教育文德路学习中心内,摆有一张“2013年高考成果展”的广告看板,一些在重本线以上的考生名字和分数按由高到低排列。记者比较发现,除了天河学习中心所公布的学员资料主要来源于天河校区自有的学员外,其余几个校区所公布的资料都是统一的学员信息。

    学大教育官方微博显示,从8月12日开始,其以“学大之星”为题,陆续将多位应届高考生的照片公布在网上,并标明了姓名和录取大学。

    而除了学大教育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也有将学员信息当做广告的做法,但标出的学生姓名一般隐去一个字,用“×”替代。

    ●调查

    宣传信息张冠李戴

    记者选取了“学大教育天河校区2013年小升初优秀成绩展”广告板上的信息进行调查,其公布有30名学员的姓名、年级、原就读学校和录取学校等内容。记者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对8名可查询的学员姓名以及录取学校核实,发现其中6人的名字没有出现在相应录取学校的新生名单中。

    于同学(均为化名)毕业于天河区天府路小学,今年考上了广东省某重点实验中学。在学大教育展出的“小升初优秀成绩展”广告板上,于同学的录取学校却变成了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

    “一开始我也不知道有这回事,是有一次路过学大才发现的。”于同学说,学大教育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作为广告,之前并没有询问她本人及其父母的意见,“我看到之后告诉了爸爸妈妈”。据了解,于同学在学大教育主要补习英语和数学两科,其中参与英语补习总共不到两个月,每周只上两次课,而数学补习的时间则更短。于同学坦言,她补习英语对小升初考试有一定帮助,但数学补习由于时间太短基本没用,“能够考上心仪的学校,主要是平时认真学习”。对于学大教育错误公布其录取学校,于同学也不知道原因。

    另一位殷同学之前在天河区龙口西小学就读,而同一块广告板上的信息显示,其应该在2013年小升初考试中被广州市二中苏元实验学校(下称“苏元二中”)录取。但记者在苏元二中官方网站所公布的初一新生名单中并没有找到这位殷同学的名字。

    该广告板上共有5名学员被苏元二中录取,但实际上能在苏元二中官方网站上找到的只有一位,其余四人的录取信息均无法在新生名单中找到。此外,广告板中共有两名学员被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录取,但在该校官方网站公布的“2013年小升初预录取名单”中,也只能发现其中一名学员的名字。

    ●律师说法

    学员信息当广告

    涉嫌侵权

    学大教育把学生的名字、分数和录取学校等个人信息公布,这样做是否违法?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表示,公民的个人信息应该依法受到保护,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他人不能够搜集、利用和公开。他指出,学大教育把公民的个人信息作为商业广告来使用,存在盈利的目的,已涉嫌造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任意散布他人的个人信息,从而对他人生活造成干扰的,警方可以进行警告和罚款,最高可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朱律师建议,学员若遇到类似情况,应向警方举报或求助。如果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

    学大教育回应“广告门”:考虑确有不周会向家长道歉

    新快报讯 作为上市公司的学大教育,为何会将学员隐私作为广告工具?甚至制造不实信息?昨日,学大教育市场部主管刘先生回应称,公司使用学员个人信息前仅有口头告知,“在广告制作上欠缺考虑,愿意向学员及家长当面道歉”。

    刘先生解释,在学大教育培训的学生,如果考取了比较好的成绩,公司当然是想把成绩公布出来,但如果家长对此有意见,公司可以改正。“首先我们要检讨,确实没有考虑到这个情况。如果家长觉得还不满意,我们也会当面向家长道歉。”

    刘先生坦言,在使用学员信息制作广告板前,只是和大部分学员有过口头沟通,并没有签书面协议。此外,他认为公司并没有以此大肆宣传,也没有在媒体上做广告或制作印刷品,“仅是内部宣传使用”。

    对于广告板上学员信息不实的问题,刘先生表示登记的学校信息都是和学生本人直接沟通,没有去向学校求证,由于没有收到学生和学校的反馈,所以也不清楚是否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按效果付费”就是个噱头

    新快报讯 记者针对学大教育传单上“按效果付费”的广告语,向学大教育市场部主管刘先生“求解释”。因为按一般家长的理解,“按效果”相当于“按考试结果”,那是不是考试成绩欠佳就能减免学费?然而刘先生的解释是:“按效果付费”是指学员在教室上课后都会拿到一张评分表,上面标有“老师的态度”等项目,学员按照自己的感受进行评分,如果

    得分低于某个分值,那么这堂课的费用就被学大教育免除。

    “如果学生觉得这堂课效果不好,我们会免去这节课,然后再补上一节课。”刘先生明确回答说,“按效果付费”并非是按照补习的最终成绩来支付学费。

    召集令

    曾被教育机构“坑”过的看过来!

    请告诉我们您被侵权的经历,新快报为您维权

    暑假结束,又一批学生将赴培训班补习,为了避免更多的学生及家长遭受侵权,为了不让黑心教育机构的魔爪伸向消费者,请有过被教育机构侵权经历的学生及家长向本报报料,维护权益。

    热线:020-87776333电邮:xkbzrr@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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