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不清是馈赠还是受贿”
收受现金20余万元,送多名低分者读名校;大良教育局原副局长林伟汉受审叫屈:
■新快报记者 黄雪琴
原顺德大良教育局副局长林伟汉受贿案日前开庭。检方指出,林在2005年至2013年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8.63万元和港币7万元,还借关系送数名低分数学生入读名校。林伟汉对所指控的款项、金额等表示无异议,但对非法所得,他表示“我分不清是馈赠还是受贿”。
林伟汉出生于1968年,大学本科学历,家住顺德大良,于2003年7月任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教育组组长。2010年7月大部制改革后任大良街道教育局副局长。林伟汉就任期间主管辖区内公办、民办学校的人事、教学等业务。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3月26日被刑拘,4月8日被批捕。
据了解,2005年至2013年间林伟汉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8.63万元和港币7万元(折合人民币5.6万元)。2013年3月26日,被告人林伟汉主动到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坦白了上述受贿行为,2013年3月21日林伟汉的妻子主动退赃款人民币24.80万元。
自辩1:“我分不清他给钱的用意”
2005年至2013年,大良养正西山学校负责人杨某为跟林伟汉搞好关系,使其继续支持学校的发展,每逢中秋或春节前,或亲自或托人拜访林伟汉,9年来,给其现金人民币12万元,现金港币5万元。
林伟汉辩称,他和杨某是兄弟般的朋友。杨某的大女儿从小与他女儿一起玩着长大,周末他们两家也经常在外面吃饭、过夜,两家关系密切。
2008年,杨某在中秋、过年前,以送给林伟汉女儿利是为名给林伟汉送钱,林伟汉一开始也推却,但杨某说:“我女儿经常麻烦你,还计较那么多?”于是,林伟汉想,一来两人是兄弟,二来杨某是大老板,三来杨某一向没有向提出对学校关照、倾斜的要求,两人之间没有交易行为,所以当时没想太多,就收了。
杨某投资了养正西山学校,林伟汉表示他和他所在的单位,一直都没有对养正西山学校进行特殊倾斜、照顾,与其他学校一视同仁。
林伟汉坦承,杨某给钱,有时是在他家,或节日前请林伟汉去他们单位吃饭,然后在停车场连礼物一起给。近两年则是派人去林伟汉办公室。“我收杨的钱,是出于朋友关系,当时我分不清他给钱的用意。”
自辩2:“她一个女的,在街上追着给我钱,我也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给回她”
2006年至2013年,原西山小学负责人田某为拉近林伟汉与自己关系得到其关照,多次在中秋春节送现金人民币共4.63万元。
林伟汉自辩说:“她(田某)以给女儿买东西的名义送钱给我,在整个过程中,她未提出照顾她或者学校的请求。我对其他学校一视同仁,无倾斜,偏袒。
林伟汉表示,田某的业务水平相当好,是个优秀的校长,平时他也会找她帮忙起草一些计划,咨询一些意见,我们关系很好。“试想,她一个女的,在街上追着给我钱,我也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给回她,如果给纪委又担心对她有影响。我带着这样矛盾的心态,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心想就算了。收钱的确我是不对,我当时也有意识到她是想跟我搞好关系。”
自辩3:“我帮小孩打招呼入学。他们给我利是,我都回送了”
2006年、2007年,范某先后为两个儿子小升初的事找到林伟汉,林伟汉利用职权使得范某的两个儿子在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分别入读德胜一中和顺德一中实验学校,为表示感谢,范某共给林伟汉现金人民币1万元,现金港币2万元。
2007年,梁某为儿子小升初的事找到林伟汉,林伟汉利用职权使得梁的儿子在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入读顺德一中实验学校。为表示感谢,梁某给林伟汉现金人民币1万元。林称,他与德胜一中和顺德一中实验学校校长关系好,是校长培训班的同学,平时有来往。他分别为范某两个小孩的读书问题打过招呼,但是民办学校招生有这样的特点,往往第二批会降分,只要分数接近,又有关系,就能录取。
范某孩子入读名校后,2007年春节送林伟汉1万元,事后林伟汉回送了3公升洋酒,3公斤普洱茶饼等。2007—2008年的周末,林伟汉夫妻都为他儿子进行辅导,双方也都没有提报酬。“2008年暑假,我们两家人去澳门赌场,他给了2万元港币给我娱乐,这些钱是不是辅导报酬,在朋友之间很难讲清,我也不好意思问他。”
此外,2007年,林伟汉帮梁某的小孩打招呼入学。“2008年我40岁生日请客,他给了1万元利是,后来我回送了一台iPhone2手机,我觉得这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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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礼尚往来还是受贿要看是否利用职务便利
送礼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还是为业务,检察官称,判断的核心标准就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的便利。“结合证人证言和林伟汉交代的情况,林伟汉是大良教育界主要领导之一,为了得到林伟汉的帮助和林伟汉搞好关系,所以才将这些钱款赠送给林伟汉。很明显,这和朋友之间的正常馈赠是有明显区别的。只要是利用了职务的便利,收取了他人非法提供的钱财,均可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