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育儿

英豪教育培训学校上课半月3次挨打 涉事老师被开除

2013-07-31 15:59:43扬州网

    【核心提示】

    “英豪教育的老师打了我儿子三次。”昨日上午,本报接到了市民周女士的投诉电话。她说,半个月前,11岁的儿子在扬州英豪教育培训学校报名参加了培训班。在半个月中,孩子竟然连续三次遭到任课教师王老师的殴打,还被说成“垃圾”。对于周女士的投诉,培训学校表示,涉事老师已被开除。记者调查发现,类似情况在社会培训市场上并非个例,多数学生和家长都选择了隐忍。http://www.yznews.com.cn/

    A

    家长反映

    孩子15天被老师打了3次

    “短短15天的时间里,孩子居然被老师打了3次,还被骂作垃圾。这次我实在是忍不了了。”周女士介绍,儿子乐乐(化名)今年11岁,上三年级,一直乖巧听话,在学校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对于孩子在英豪教育的遭遇,周女士实在难以接受。

    乐乐告诉记者,王老师第一次打自己是刚上课一两天的时候。“当时我不愿意把日记本给老师看,就被老师打了。”这一打不要紧,乐乐的脖子碰到了桌子上,疼了两天。没过几天,孩子又因为类似的小问题被老师打了一顿,周女士这次还是忍了。

    两天前,乐乐因为没有及时拾起地上的一张纸被老师搧了耳光,这是他第三次被打。“孩子当天就说不吃饭了,觉得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了。”周女士说,搧耳光后,王老师还骂他儿子是“垃圾”,这让她难以忍受。

    B

    记者核实

    校方及老师承认打骂行为

    昨天,记者来到了扬州英豪教育培训学校,见到了王老师,他承认了自己对孩子的打骂行为。

    王老师告诉记者,当天见到地上掉了一张纸,他让乐乐捡起来,乐乐却一直在磨蹭,这让他生气,看乐乐几分钟都没动,而坐在乐乐后面的同学说“他还没捡垃圾”,他就忍不住骂了一句“你也是垃圾”。

    王老师对周女士和乐乐表示歉意,称自己的教学方式确实较粗暴。

    对于为何责骂孩子,王老师表示,自己也是替孩子着急,只是一时的气话。“天气比较热,脾气有些暴躁。”

    昨天,王老师当着该班所有同学的面,向乐乐及周女士道歉,乐乐也表示原谅。不过,周女士还是担心这样的被打经历,会让乐乐幼小的心灵蒙上阴影。

    据该校的梁校长介绍,王老师已经50多岁了,在该校教学已经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

    C

    校方回应

    涉事老师已被学校开除

    梁校长告诉记者,目前涉事的王老师已经被学校开除。

    “我们这很多老师是退休教师,教学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可能和年轻教师不同。”该校梁校长表示,目前已经退掉了乐乐还未上完的学费,并随后带乐乐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并无内伤。

    梁校长表示,该教育机构教师都拥有教师资格证,且在教育局有备案材料。“这次事件给了我们一次警醒,在以后教职工管理中,一定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D

    记者调查

    并非个例,

    学生家长多隐忍

    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社会培训机构后发现,周女士孩子的遭遇并非个例,尤其在一些比较热门的培训机构中,老师对学生有打骂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我因为奥数题目做不出来,曾被老师打过。”昨天,市区小学生张利(化名)告诉记者,暑假期间,父亲带他到一位“蛮有名”的老师家里学奥数。“一开始总是脑子不开窍,题目讲了好几遍都做不出来。”结果被老师敲了几下头。

    “在结果导向的压力下,老师一般会比较急功近利,如果学生没有尽快掌握学习知识,一些脾气不太好的就难以压抑了。”某辅导班负责人赵民表示。同时,在一些“名师”私自开办的小型辅导机构中,老师对学生出现打骂现象也有存在。

    不过,多数学生和家长面对这种情况都选择隐忍。“毕竟希望孩子能继续学下去。”一位家长说。

    记者 陆康洁 刘冠霖

    【律师说法】

    孩子遭殴打

    家长可报警

    “对于孩子遭遇社会培训机构辱骂或殴打这种情况,家长可选择报警,交公安机关处理,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昨天,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慧娟表示。

    而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社会培训机构的教师管理,属于市民高度关注的对象,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相关监管大多只能由培训机构校方自行管理。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