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了加大手机、絮棉制品等13类产品的监管力度,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第4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对全省生产(销售)的手机、絮棉制品、洗衣机、高分子聚合物(橡胶制品)、木质家具、眼镜(石头水晶)、老花眼镜、皮鞋、毛针织品、服装、危险化学品包装、油漆、地毯等13类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共抽检兰州市30家流通企业经销的30批次的眼镜,28家企业的28批次的产品合格,企业和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均为95%。按照《2012年4季度天然及合成水晶眼镜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颜色、质量、形状、光泽、密度(g/cm3)、光性特征、多色性、折射率、双折射率、可见光吸收光谱、紫外荧光、内(外)部、特殊测试、特征等14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有2批次产品的产品名称、放大检查指标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产品名称为“水晶眼镜”、“水晶眼镜(石头镜)”,而实际检验结果为合成水晶眼镜;标准要求放大检查应色带、液体及气液两相包体,气-液-固三相包体,针状金红石、电气石及其他固体矿物包体,负晶,而实际检测结果为渣状包体。
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受 检 单 位 |
标识的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商标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 |
综合判定 |
黄楼配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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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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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放大检查 |
不合格 |
兰州金盛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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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眼镜(石头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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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放大检查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