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12年全省药品抽验计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2年第二季度药品评价性抽验结果予以公告:
一、全省抽验情况
省市药品检验机构第二季度共完成药品评价性抽验4696批,其中,5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抽验合格率为98.74%。被抽验评价性药品总体质量良好。
二、抽验情况分析
药品评价性抽验涉及全省564家被抽样单位,其中生产企业114家,经营企业197家,使用单位253家。从生产企业抽验772批,不合格药品5批,抽验合格率为99.35%;从经营企业抽验1981批,不合格药品17批,抽验合格率为99.14%;从使用单位抽验1943批(包括医疗机构自制制剂),不合格药品37批,抽验合格率为98.11%(见附表1-1、1-2、1-3、2、3)。
对本公告附表所列不合格的药品,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省、市药品检验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进行跟踪抽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