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7月10日讯(记者邓石华 实习生严远丹)领取通知书要给学校交50元“点歌费”?近日,家住醴陵的市民何女士(化名)反映,刚刚初中毕业的儿子前往醴陵市南门中学领取毕业通知书时,被要求交纳50元点歌费,这让她觉得很不合理。
何女士说,她儿子前几天去南门中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被告知要交纳50元的“点歌费”,不给钱就不准拿录取通知书。无奈之下,儿子只好交了这50元钱。对此,何女士很是气愤。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南门中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值班老师,对于毕业生交纳50元点歌费一事,该老师未予否认。这位老师说,由于今年南门中学考得不错,少数几个学生便提议,在领通知书时,向学校交纳50元的点歌费,用这笔钱在醴陵电视台上给学校点歌祝贺,“现在学校都放假了,钱都是交给学校传达室的临时工,并没有强制性收取,学生不交钱也能领到通知书。”
得知此事后,醴陵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于近日来到学校进行调查,发现共有77名学生交纳了点歌费,由于收费属违规收取,随后,执法人员要求学校将费用清退给学生。
截至7月6日14时,醴陵市南门中学初三年级组,已经将77名学生交纳的3850元点歌费退还学生,并将清退名册报醴陵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