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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局公布2季度塑料袋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2012-07-06 11:06:22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2季度对成都市金堂县、彭州市、蒲江县、青白江区、新都区的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销售的商品零售包装袋、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塑料购物袋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少部分包装袋(膜)存在尺寸偏差(厚度)、热封强度等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本次监测委托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检。分别对商品零售包装袋、塑料购物袋的尺寸偏差(厚度)、热封强度、漏水性、跌落试验,以及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产品的拉伸强度、透光率、自粘性、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等主要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标称江门金榕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金榕保鲜袋,标称四川都江堰市宏宇塑料厂生产的三批次塑料购物袋不合格。

    据悉,工商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2季度塑料袋(膜)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被监测人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金榕保鲜袋

成都桂湖摩尔商贸有限公司

江门金榕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25cm ×38cm 200个点断式加厚型

2012/3/20

尺寸偏差

2

塑料购物袋

彭州市天彭镇精美厨酒店用品经营部

四川都江堰市宏宇塑料厂

强大

580 ×(350+160)×0.025mm

不详

尺寸偏差

3

塑料购物袋

彭州市天彭镇精美厨酒店用品经营部

四川都江堰市宏宇塑料厂

宏宇

34cm

不详

尺寸偏差

4

塑料购物袋

彭州市天彭镇精美厨酒店用品经营部

四川都江堰市宏宇塑料厂

----

15cm

不详

热封强度、尺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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