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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局通报1批次不合格电动剃须刀

2012-06-29 13:01:33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安徽省工商局日前通报电动剃须刀质量监测情况,一批次商品不合格被曝光。

    此次市场抽检,标称商标为“PHILIPS”,型号为“HQ6073”,由珠海经济特区飞利浦家庭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剃须刀,由于没有标注电源性质的符号标识,而被判定为不合格。

    工商部门表示,应是标识设计上的疏忽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标准要求。但是另一方面,说明即使是“百年老店”的国际名牌也应注重产品质量的细节,小家电也应做出高质量,对质量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

    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将责成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电动剃须刀合格产品质量监测汇总表

序号

经销企业名称

标称商标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单位及地址

质量检测
结果判定

1

安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铜陵铜冠广场商城

飞科FLYCO

FS825

飞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双堡西路87-10

合格

2

安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铜陵铜冠广场商城

超人SID

SR2860

超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合格

3

苏果超市(铜陵)有限公司

超人SID

SA127

超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合格

4

望江县世纪缘商店

飞科

FS923

浙江飞科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双堡西路135

合格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电动剃须刀不合格产品质量监测汇总表

序号

经销企业名称

标称商标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单位及地址

质量检测
结果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苏果超市(铜陵)有限公司

PHILIPS

HQ6073

珠海经济特区飞利浦家庭电器有限公司
中国珠海市三灶镇琴石工业园

不合格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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