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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食品安全办通报不合格食品 一批次鱿鱼丝检出甲醛

2012-05-02 16:46:36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2日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显示,3批次食品不合格。

    在近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流通领域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本3个,其中标注宜宾长宁盛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新川山牌泡山椒笋尖(规格型号:120g/袋 生产批次:2012.01.01)和标注天津市东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隆糖姜(规格型号:80g/袋 生产批次:2011.08.19),检出亚硫酸盐超标。据悉,亚硫酸盐是一种保鲜剂,但是其残留物二氧化硫,将诱发各种呼吸道炎症,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从而对胃肠道及肝、肾等器官组织产生一定的损伤。

    此外,标注烟台恒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珍味缘鱿鱼丝(规格型号:50 g/袋 生产批次:2011.10.12),检出不得检出的甲醛。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批次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1

泡山椒笋尖

新川山牌

120g /

2012.01.01

宜宾长宁盛园食品有限公司

亚硫酸盐g/kg(≤0.1/1.3

陈文兰(北京福乐旺家商店)

2

糖姜

东隆

80g /

2011.08.19

天津市东隆食品有限公司

亚硫酸盐g/kg(≤0.35/1.7

陈文兰(北京福乐旺家商店)

3

鱿鱼丝

珍味缘

50 g /

2011.10.12

烟台恒川食品有限公司

甲醛mg/kg(不得检出/51.78

赵瑞城(北京海香瑞城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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