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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质监局通报4类农资产品抽查结果

2012-04-16 13:11:28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今年2月底,湖南省质监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和农机4大类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661批次,经检验,合格590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9.3%。

    化肥合格率91.1%

    本次抽查化肥369批次,合格336批次,合格率为91.1%。从产品的内在质量看,复混肥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总养分、有效磷含量和氯离子等指标不合格,还有少量产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和水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如象泸溪金大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5-15-15硫酸钾型复混肥,标准规定总养分应≥45%,而实测值只有29.1%,低于标准规定15.9个百分点。宁乡县百顺复混肥料厂生产的复混肥,包装上标明“中氯”(标准规定“中氯”的氯离子质量分数≤30%),而检测结果氯离子质量分数为33.7%,超标3.7个百分点。

    磷肥的质量问题主要是有效磷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4个不合格产品都存在这一问题。个别产品有效磷含量比较低,如湖南省浏阳市金星化肥厂生产的钙镁磷肥,标准规定有效磷应≥12%,而该产品实测值只有4.58%,有效磷含量不及标准规定的一半。

    农药合格率87.3%

    目前,湖南省约有农药产品生产企业40余家,由于部分企业前段时间未组织生产,因此只抽到了22家企业的71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7.3%,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抽查的品种为杀虫剂、杀菌剂、杀螺剂和除草剂四种。今年农药抽查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没有发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原药,如1605、甲胺磷等。二是所抽4个品种的产品合格率基本相当,都是86%左右;三是部分产品仍然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问题,即高效低毒或中毒的乙草胺、速灭威、三唑磷等原药用量不足, 9个不合格产品都有类似问题。这种原药含量不足的农药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但农民使用后达不到预期杀除效果,影响农作物病虫害治理,坑害了农民利益。

    农用机械合格率86.8%

    本次抽查农机具219批次,合格190批次,合格率为86.8%。农机包括小型柴油机、小型潜水电泵、碾米机(粉碎机)、农用运输车、耕整机、喷雾器和收割机7种产品。因季节原因,本次暂没有对收割机进行抽样检验。

    农用小型柴油机今年抽查了20个批次,除一个企业的两个产品标识不合规定外,实物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碾米机(粉碎机)不合格项目比较集中,主要反映在噪声和吨料电耗两项指标上,且检测值与标准值都差距不大。如湖南银杉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6NF-2.2柜式碾米机,标准规定噪声应≤85分贝,实测值为86.8分贝;又如湖南省湘中兴华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9F-26多功能饲料粉碎机,标准规定吨料电耗每小时10KW,实测值为每小时10.5KW。这些指标虽不影响安全使用,但未达到节能减排要求。

    农用小型水泵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规定点流量、扬程”达不到标准要求,即某一型号水泵在规定流量下的扬程达不到型号标称值的要求。这个项目属于B类指标,反映的主要是某一型号水泵工作时的基本性能。如双峰县恒通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QDX3-45-1.1小型潜水电泵,检测时在3立方米/小时的流量条件下,扬程只有12.36米,不及标称值45米的三分之一。

    农用运输车抽查了42批次产品,尚未发现涉及安全方面的质量问题,只有3个产品(均为拖拉机)环境噪声超过标准要求。标准规定环境噪声要小于84分贝,而这3个产品的环境噪声检测值分别为88、87和86分贝,虽都属于边缘指标,但表明农用运输车的环保技术要求有待提高。

    水田耕整机抽查涉及67家企业89批次产品,经检验,14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企业合格率为79.1%,产品合格率为84.3%。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安全防护、动力离合装置、动力源的停机装置、防护装置强度。质监部门表示,这4项指标都是A类指标,直接关系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其中安全防护尤其重要,主要体现在带轮和驱动轮的防护上。标准规定:“带轮传动系统应有封闭式防护装置”,“驱动轮的防护应确保机具在工作状态下,能防止操作者触及驱动轮的任何部位”。然而,检测中有4个产品带轮及驱动轮均无防护装置,10个产品防护装置不全或防护装置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喷雾器抽查涉及3家企业,各抽查了一个产品,经检验,质量全部合格。

    此外,农用地膜抽查了两家企业的两个产品,经检验,质量全部合格。据悉,湖南省农用地膜生产企业较少,目前掌握的只有两家,且生产规模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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