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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质监抽查结果 白酒合格率100%

2011-12-12 17:02:26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检网消息 2011年9-10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已获证的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抽查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T 10781.1 -2006《浓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豉香型白酒》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白酒产品进行了感官、甲醇、酒精度、总酸、总酯、乳酸乙酯、β-苯乙醇、固形物、甲醇、铅、锰、安赛蜜、甜蜜素和标签等14个项目进行检验。(林佳仁)

合格名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生产企业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米酒

----

散装(称量销售)

2011-09-02

广州市巧研酒业有限公司

合格

 

2

从化米酒

温泉牌

500ml/

2011-09-15

广州鹰金钱从化三花酒厂

合格

 

3

米酒

----

散装

2011-09-25

广州市共星酒业有限公司

合格

 

4

广东米酒(30%VOL 豉香型白酒)

禺山

610ml/

2011-9-14

广州市番禺酒厂有限公司

合格

 

5

纯米酒(30%VOL 米香型白酒)

圣湖

610ml/

2011-9-13

广州市番禺酒厂有限公司

合格

 

6

广东米酒(米香型30%VOL

雄宝

610ml/

2011-9-8

广州市番禺和兴酒厂(普通合伙)

合格

 

7

纯米酒(28%VOL米香型白酒)

潭洲大桥牌

610ml/

2011-8-22

广州市番禺潭洲放马酒厂

合格

 

 

    消费建议

    (一)白酒质量的优劣主要通过物理、化学分析和感官检验的方法来判定,正确地反映出酒的色、香、味、格的内容,必须依靠人的感官鉴定。白酒的感官质量包括色、香、味、格四个部份,要通过眼、鼻、舌三方面的形象再来判断酒体质量。因此建议购买时应从色、香、味鉴别。

    (二)应到正规的商店或专卖店购买。

    (三)选择食品标签标注齐全的产品。选购时可从产品名称、酒精度、香型等内容选择。白酒的酒精度一般分为40%(体积分数)以上为高度酒,40%(体积分数)以下为低度酒;香型有: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凤香型、豉香型、酱香型等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白酒,消费者可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白酒。

    (四)饮酒不要过量,酒中醛类物质对人体的损害较大,饮酒过多也会引起酒精中毒。适量、少量饮用可能对你身体更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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