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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太阳镜产品

2008-08-01 10:49:00国家质检总局

太阳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太阳镜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陕西、重庆、福建、湖北、广西、四川、甘肃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97家企业生产的1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3%。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行业标准QB2457-1999《太阳镜》和强制性国家标准GB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规定的要求,对太阳镜产品的光学指标和透射特性进行了检验。光学指标包括球镜顶焦度(俗称度数)、柱镜顶焦度(俗称散光)、棱镜度、内在疵病项目。透射特性包括可见光透射比、紫外透射比、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 个别产品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太阳镜的不同光透射比对应不同的类别,而不同类别的太阳镜用途和功能又完全不同。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没有正确标注可见光透射比的类别。正确标注太阳镜光透射比的类别能够指导消费者根据使用的目的和用途选购产品。

    2. 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太阳镜按用途可分为遮阳镜、浅色太阳镜和特殊用途太阳镜三类,QB2457-1999《太阳镜》强制性行业标准规定,太阳镜应注明类别。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注明太阳镜类别或标注错误。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太阳镜产品的监督抽查,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太阳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生产日期

1

福建金大和光学工业有限公司

新姿

遮阳镜

2008-02

2

诚益光学(厦门)有限公司

圣大保罗

遮阳镜

2008-03

3

厦门全圣实业有限公司

保圣

遮阳镜

2008-03

4

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

海豚

遮阳镜

2008-03

5

富华(漳州)光学工业有限公司

丝贝尔

遮阳镜

FH08B1

6

来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柏丽嘉

遮阳镜

P80018

7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

奥圣

遮阳镜

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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