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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

2004-08-17 00:00:00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4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2004年第1季度抽查了48类1599家企业的1844种产品,有1236家企业的1469种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7%。其中抽查了20类食品、日用消费品(食品抽查了9类),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41.6%,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1.2%。抽查了20类工业生产资料,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41.6%,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3.4%。抽查了8类农业生产资料,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16.6%,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                

本季度抽样合格率在80%~100%之间的产品有19类,在60%~79.9%之间的产品有22类,在60%以下的产品有7类,分别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种数的39.5%、45.8%和14.5%。

本季度连续跟踪抽查的产品有39类,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1.2%,其中,有21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8类产品抽样合格率基本保持稳定;有10类产品抽样合格率呈波动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食品质量忧喜参半。本季度对9类食品进行了抽查,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1.4%。其中含乳饮料、食用盐等4类产品质量有不同程度提高,而腌腊制品、挂面、山葡萄酒等产品质量问题较多。抽查的挂面中,有8种产品增白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含量超标,最严重的样品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含量高达0.29g/kg,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允许规定最大值(稀释过氧化苯甲酰≤0.06g/kg)的4.8倍。抽查的腌腊制品中,有2种产品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肉制品加工不得使用合成色素的规定,违禁使用了胭脂红和诱惑红等合成色素,以掩盖其产品肥瘦肉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抽查的山葡萄酒,本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52.4%,有17种产品少加或不加山葡萄汁,且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添加了不允许添加的香精、甜味剂、色素。其中有15种产品检出甜蜜素,最高检出值为1.65g/kg;有10种产品检出糖精钠,最高检出值为0.20g/kg;有2种产品检出人工合成色素苋菜红;还有2种产品菌落总数超标,1种产品菌落总数高达1500cfu/ml,为标准规定值上限的30倍。

二是电热水壶、双端荧光灯、救生衣等直接涉及安全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低。本季度抽查了37类涉及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9.5%。抽查结果表明,由于一些企业不按国家标准要求设计产品的电气结构,不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产品出厂不检验,造成产品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如电热水壶,有4种产品在结构设计上存在缺陷,带电部件外露、带电部件间隙过小,易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有4种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缆)截面太小,在使用时极易过热而造成短路起火。

此次抽查的24种救生衣产品,其中有15种存在安全性质量问题。有5种救生衣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有3种产品因设计不合理,生产控制不严格,导致浮态试验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要求船用救生衣必须在5秒钟内,使落水者在水中保持竖直或后倾状态,头部露出水面,身体处于安全漂浮位置。试验中这些产品出现了使落水者面部朝下浸入水中的情况;有12种产品采用了低价、低质的布面料和带料,致使“包布拉断强度”、“缚带拉断强度”没有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是部分化肥、农药、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少数农机产品质量问题严重。本季度对8类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进行了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其中,抽样合格率在80%以上的有聚乙烯农用地膜、磷酸铵、氯化铵、农药等4类产品。聚乙烯农用地膜、磷酸铵、农药、水田耕整机等6类产品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铡草机、微型泵产品质量还存在不少问题。

本次抽查的铡草机,有4种产品喂入口安全防护罩尺寸达不到要求,使用时操作者稍一疏忽,极易把手带入喂入口;有3种产品的运转部件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罩强度不符合要求;有4种产品动刀、定刀紧固螺栓达不到8.8级高强度螺栓的要求。有的铡草机甚至无喂入辊、无离合器、无安全防护罩,质量问题严重。

抽查的微型泵,有10种产品的流量、扬程达不到标准要求,占该类产品抽查总数的31.3%;有9种产品泵效率不符合规定要求,占该类产品抽查总数的25%,反映出微型泵产品技术水平及质量水平还较低。特别是本次抽查还有部分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在耐电压试验时被击穿、部分产品使用说明书无安全警告内容、产品标牌不规范等。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和反映出的问题,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于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要继续通过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扶强;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限期复查;对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各地要加大对食品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对食品中微生物超标,超范围或超量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及主要营养成分名实不符等质量问题进行监督,监督与引导企业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把关,严格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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