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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政策

2024-04-12 12:11:25 佳木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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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我市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人民“住有所居”目标、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中心优化调整部分使用政策,实施“三提高、三放宽”的新举措,保障租、购房消费,为促进佳木斯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

一、 调整对多孩家庭、“人才”申请贷款的支持力度

一是对政策内多孩家庭、“人才”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给予上浮10%;二是对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3万元的“人才”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40万元。

二、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缓解缴存人租房压力

一是提高缴存人及配偶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限额:由每年1万元提高至1.5万元(县区由原来的0.7万元提高至1.2万元);二是放宽租房提取频次,由原来的每年一次放宽至可多次提取。

三、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惠及面、支持刚需购房

一是放宽“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时限,由两年期限放宽至三年,在宽限时间内,均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放宽新就业毕业生的申贷条件,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所至,皆为民生。下一步,中心将以此次政策优化调整作为新的起点,不断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定位,求创新、强服务、补短板,让政策更惠民、智慧更便民、服务更亲民,用心用情写好民生安居答卷。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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