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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可贷额度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2024-03-25 12:44: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3月22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最高可贷额度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通知自2024年3月25日执行。

(图源: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泰安市购买首套或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泰安市贷款条件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借款人单身(含离异、丧偶)或夫妻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泰安市贷款条件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是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贷款额度。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多子女家庭,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泰安市贷款条件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借款人单身(含离异、丧偶)或夫妻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泰安市贷款条件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三是其他事项。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本次调整政策同样适用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组合贷款、置换贷款。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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