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香洲区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居住需求。经区政府批准,在现行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内提高我区公租房补贴标准,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租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
香洲区公租房周边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由由24元/平方米/月提高至31元/平方米/月。
二、适用范围
公租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仅作为发放公租房租赁住房补贴的依据。予以租赁补贴方式保障的对象为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类条件的申请人。
三、适用时间
31元/平方米/月的公租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执行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特此通告。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