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的通告》,明确佛山市新建商品房办理“带押过户”的相关事项。
(图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官微)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表示,此项新政出台后,开发商无需解押也可以带押确权;新建现楼无需开发商解押也能卖房,能够有效缓解资金压力,该政策的推行更能有效提升一手房交易效率。
文件明确适用范围。一是全市范围内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新建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和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的组合办理以及批量办理,即“带押确权”。二是全市范围内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新建现售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在完成房屋带押销售及网签等事项后,可以带押申请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和购房人抵押权设立登记,放贷后办理出售方抵押权注销登记,即“一手房带押过户”。
同时文件明确带押确权和一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其中带押确权可以一次性组合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和一般/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同时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