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新型城镇化和产城人融合发展,抓住政策“窗口期”,锚定目标,笃行实干,全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不断拓宽符合州情民意的城镇住房保障渠道。2022-2023年楚雄州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641套,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936套,已出租使用936套。至2024年底,可向社会提供4000余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预计解决1万余名新市民、青年人和基层公共服务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楚雄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得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肯定和认可,在2023年2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2023年8月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两次作经验交流,大姚县获得首批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激励支持。
楚雄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西门小区地块)
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保障性
(西门小区地块)租赁住房项目(存量房改造)
强化引领,夯实发展基础。高位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2022年6月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推进全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各县市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细化目标任务,定期研究规划设计、融资贷款、项目推进、保障措施等重点工作。
构建支撑,明确目标任务。对现有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需求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各类主体的意见诉求,结合市场租赁住房供求现状,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供需匹配”的原则,科学确定楚雄州“十四五”期间拟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0套左右,2022年-2023年已开工建设4641套,2024年计划建设3041套,2025年已储备项目1400套,根据项目成熟度按计划逐年实施。
突出重点,落实精准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新建改造并举,突出两个重点,落实精准保障。一是突出产业园区配建,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聚焦园区企业实际,在重点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精准保障产业工人住房需求,如楚雄高新区庄甸医药园区、云甸工业园区分别配建700套和72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大姚县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配建24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助力园区企业发展。二是突出存量改建,定向保障公共服务群体需求。针对楚雄州基层教师、医护人员等公共服务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突出的实际,充分利用学校、卫生院、乡镇政府、国有企业存量房屋进行改造改建,2022年利用存量公有住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780套,2023年利用存量公有住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562套,均采取“定向筹集、定向配租”的方式,精准保障基层公共服务群体住房需求。
加强监管,规范实施路径。县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全过程监管,规范房源筹集、项目审批、质量监管、人房动态管理等工作。提前开展项目选址、土地报批、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县市根据项目成熟度实事求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认定书,按照房屋建筑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
政策推动,拓宽金融渠道。对列入国家计划任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政策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在防控债务风险和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全州共有3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3.03亿元,多元化融资渠道精准注入项目建设资金,助力建设进度提速高效。
下一步,楚雄州将继续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局,坚持项目谋划前期先行,坚持建章立制规范运营管理,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干成一项保障民生的“暖心工程”,走出一条具有楚雄特色、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