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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拟不高于市场价90%

2024-01-22 15:05: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缓解新市民、青年人居住问题,1月17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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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可申请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相关区内派出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暂未取得《山东省居住证》的,可于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协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再行办理并补充材料至泉城安居平台;(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租住房屋所在区无自有住房;(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有正在享受的公租房、人才公寓等其他政策性住房。

关于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指导租金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90%,具体租金标准可由运营管理机构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据本项目实际享受的支持政策逐项测算,经评估测算的市场租金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过泉城安居平台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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