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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

2024-01-05 16:30: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在湛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在湛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

(图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通知》明确持对象为湛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2023年及之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支持条件为留湛工作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政策主要有两项。

一是租房提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起5年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季度可按实际缴存额全额提取一次,不往前追溯。

二是贷款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起5年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已享受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优惠。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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