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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2024-01-04 16:06: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日前,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图源: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告》显示,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宝鸡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宝鸡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宝鸡市有1套住房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人在宝鸡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人在宝鸡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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