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湾新能源科技产业园A-01a-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总投资≥40598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00万元/亩;
(三)达产后亩均产值≥720万元/亩;
(四)单位能耗增加值≥2.28万元/吨标准煤;
(五)单位排放增加值≥2308万元/吨;
(六)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47%;
(七)全员劳动生产率≥28万元/人·年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
三、竞买对象:申请竞买人资格由温州湾新区管委会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2023年12月29日前向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具体见《龙湾区(高新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558783110),进入挂牌报名时间后,竞买申请人需在2024年1月26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初审通过后,网上交易管理员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定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自然人、其他组织和注册地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的法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摘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新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价规则:本次挂牌地块起始地价为1820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1日9时00分。
资格初审结果资料网上提交时间:2024年1月26日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30日17时00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7时00分。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2024年1月24日前。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6896860 高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