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江西>>头条>>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对所购房屋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引导金融机构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

2023-12-08 14:53: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金阅)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东乡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的通知》,政策实施到2024年3月31日结束。

(图源: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

通知提出,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凡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标准继续参照东府办发【2022】56号文件,受理购房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并强化公积金政策支持。1.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抚州市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2.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在抚州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 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30%。不再区分期房或再交易房。(责任单位: 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乡办事处 )

通知要求,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交付。对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企业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根据购房业主意愿,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应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对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信守合同、践行承诺。

提升二手房市场活跃度。支持推行“带押过户”,即卖方不需要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促进二手房市场成交。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