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段瑞如)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12月1日,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
(图源: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消费补贴,通知明确,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舟山市区(不含岱山县、嵊泗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产权面积段给予不同标准的购房消费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按已缴契税100%标准给予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按已缴契税8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购房时间认定为须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关于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通知明确,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舟山市区(不含岱山县、嵊泗县)范围内,舟山户籍同一对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享受购房补贴,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5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套的购房补贴。购房时间认定为须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