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日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适用范围、协议出让的办理程序、土地出让价格确定等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规范统一。
(图源: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求意见稿明确,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1.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住安置用地。3.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4.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出让。5.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补办出让手续的。6.企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处置的。7.协助执行司法裁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补办出让手续的。8.工业企业搬迁异地建设用地。9.企业转型升级涉及的划拨土地。10.零星边角地。11.已建成住宅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用地补办出让手续。12. 低效用地再开发。13.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规范协议出让程序。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其土地使用权出让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公开出让信息,接受用地申请,确定供地方式。2.地价评估,确定出让价款。3.编制协议出让方案。4.协议出让方案报批。5.公示。6.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其他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按下列程序进行:1.接受用地申请。2.地价评估,确定出让价款。3.编制协议出让方案。4.协议出让方案报批。5.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最后,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出让价格管理。(一)企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区分不同情形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出让价款:国有企业(含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国有企业实施改革的集体企业)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格的100%确定;其他企业改革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之差确定。
(二)协助执行司法裁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补办出让手续的,区分不同情形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出让价款:协助执行土地或房地产过户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之差确定;仅协助执行房屋过户,房屋所在土地依法一并办理过户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格的100%确定;企业破产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破产清算组拍卖,为拍卖竞得人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格的100%确定。
(三)企业转型升级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之差确定;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新规划用途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原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之差确定。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或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之差确定。
其他情形,土地出让价款均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格的100%确定。以上评估时点均按出让申请时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