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11月28日,“丽水发布”微信公众号披露,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印发了《丽水市购房消费券发放使用方案》。购房消费券发放总额度1800万元。
(图源:“丽水发布”微信公众号)
公告显示,据《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市区、莲都区、开发区与房地产企业联合开展促销活动,通过发放购房消费券等形式,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此次购房消费券发放总额度1800万元,由地方财政和房地产企业共同出资。
本次消费券设置三种面额,2万元,3万元,4万元。丽水市区楼盘购房款200万元及以下的可抵2万元,200万-300万元的可抵3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可抵4万元。开发区楼盘购房款100万元及以下可抵2万元,100万-150万元可抵3万元,150万元以上可抵4万元。
小莲都范围购房消费券券面面额设置5000元/张。个人出资购房款为10万-50万元的可抵0.5万元;50万-100万元的可抵1万元;100万-200万元的可抵2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可抵3万元。
根据方案,从2023年11月开始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购房消费券,目前安排分三期发放。第一期发放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点。第二期发放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10点。第三期发放时间:2024年2月24日上午10点。购房消费券有效期60日。